容积率奖励的法律性质及法治化路径
2018-12-27分类号:D922.29
【部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摘要】认为容积率奖励是我国地方政府规制土地开发使用的新型行政措施,发挥着分配城市空间利益的功能。从法理层面加以审视可发现:容积率奖励立足于行政任务的转变,顺应了公私合作的兴起,契合着法经济学的分析,经受住了平等原则的检验,具有充足的正当性基础。基于解释论的研究范式,运用行政行为模式的分析框架,将容积率奖励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和行政契约四重属性的复合行政行为。认为推进容积率奖励的法治化建设有助于全面贯彻宪法实施、解决容积率刚性管制失灵及实现行政法治原则。为此,有必要在增加立法供给的前提条件下完善实体规制与加强程序控制。
【关键词】城市规划 容积率奖励 法律性质 行政行为 法治化建设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6AZD022)——城镇土地和空间规划的法治保障
【所属期刊栏目】城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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