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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2018-12-25分类号:F127

【作者】毛艳华  
【部门】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  
【摘要】湾区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级形态。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和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但粤港澳区域是"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和三种法律体系"的跨境合作,这与国际典型湾区和国内主要城市群存在本质上的差别。因此,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是粤港澳大湾区协调发展的核心问题。笔者在对现有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粤港澳大湾区协调发展的基础和障碍,认为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异质性制度下的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实现要素跨境顺畅流通、区内营商规则对接、区域合作机制创新。作为一种成功的异质性跨境合作模式,欧盟基于要素便利流动、市场体制接轨、多层治理合作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与启示。因此,粤港澳大湾区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改善营商环境,加强湾区市场体制对接,消除要素跨境流通障碍,强化湾区跨境政策协调,形成湾区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  城市群  协调发展  体制机制创新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粤港澳大湾区协调发展机制体系研究”(18ZDA04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构建服务‘一带一路’的粤港澳区域联动机制及发展研究”(U1601218);;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创新粤港澳大湾区合作体制机制研究”(18JF178)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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