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身份定位与职责履行:基于信息披露质量的经验证据
2018-12-15分类号:D922.291.91;F271
【部门】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
【摘要】如何促进董事会秘书在"亮身份"与"尽职责"之间取得平衡以充分发挥其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对市场监管与公司治理有重要意义。自《公司法》对董秘的职责要求提升到新的高度,同时从法律意义上确认董秘的高级管理人员身份以来,董秘在新的职责要求与身份定位下的履职效果值得深入探究。本文基于信息披露质量的视角,实证检验了上市公司董秘不同身份定位对职责履行情况的影响。研究发现:与仅有单一身份的董秘相比,兼有多重身份的董秘能够显著提升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兼有经理层身份或执行董事身份的董秘信息披露职责的履行效果优于仅兼有董事身份的董秘。进一步研究发现,在治理环境或信息环境较差的公司中董秘多重身份对信息披露职责的履行效果影响更大。
【关键词】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质量 身份定位 职责履行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71602024);; 财政部全国会计科研课题重点项目(2015KJA001)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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