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一体”中的道德治理——作为道德协商主体的乡贤参事会
2018-12-11分类号:D422.6
【部门】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管理系
【摘要】近年,乡贤参事会在乡村"三治一体"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在学界引起争论,其中不乏质疑之声。本文运用道德治理、协商民主与理想观察者理论,以浙江省德清县的乡贤参事会为例,分析其在"三治一体"结构中处于何种地位。研究发现,民间自主产生的乡贤参事会具有"理想观察者"的中立与公正特征,因此可以发挥协商民主的道德谈商与调控功能;其运行机制依赖于道德主体的自主调控,在"三治一体"治理结构中具有核心地位;因此,乡贤参事会作为道德协商主体,对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失灵不仅必要,而且也是协商民主在基层治理中的创新实践。
【关键词】协商民主 道德治理 乡贤参事会 “三治一体” 理想观察者
【基金】浙江省社科规划“从边缘到中心:社会治理中‘三位一体’的道德调控”(项目编号:16XH019)项目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浙江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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