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期权内在价值变动为套期工具的套期和增值税会计处理
2018-12-05分类号:F832.5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摘要】本文依新套期会计准则规定,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FVOCI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为被套期项目,仅将上证50ETF期权内在价值变动指定为套期工具,分别公允价值和现金流量套期设例,展示了套期指定日、套期关系存续期及结束时的套期会计处理,重点剖析了公允价值套期业务中期权时间价值处理方法的具体应用,强调套期工具指定当日期权时间价值的摊销应计入"投资收益"。
【关键词】套期会计 上证50ETF期权 内在价值 时间价值 增值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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