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经济带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转型模式研究
2018-11-22分类号:F301.24
【部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摘要】在国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背景下,区域土地利用转型模式设计对缓解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之间的矛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选取长江中游经济带为研究区,以325个县(区)作为基本研究单元,采用遥感和社会经济等数据,从土地利用形态(显性/隐性)转换的视角构建以耕地、建设用地和林地为典型地类的转型模式要素体系,并在此基础上解析新时期新目标对土地利用转型的要求,甄别不同类型土地利用转型方向,进而遵循可持续发展和主导性原则,总结归纳不同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转型模式。研究结果表明:长江中游经济带城市化地区土地利用转型模式包括规模与产出能力适度提升型(D_u+R_u+主导型)、规模控制而产出能力适度提升型(D_uR_u+主导型)等四种;农产品主产区转型模式包括规模和产出能力稳定型(D_cR_c主导型)、规模稳定而产出能力提升型(D_cR_c+主导型)等四种;重点生态功能区转型模式包括规模增加型(D_f+主导型)和规模稳定型(D_f主导型)两种。模式研究有望能为进一步推动长江中游经济带各主体功能区城乡融合发展和促进各县(区)土地可持续利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利用转型 模式 主体功能区 长江中游经济带
【基金】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1511004);;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16YJAZH018)
【所属期刊栏目】资源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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