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集团统借统还业务税负探讨
2018-11-20分类号:F275
【部门】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本文结合财税36号文关于统借统还业务的规定,以具体实例探讨企业集团统借统还业务的税负水平,提出了集团层面税务筹划的思路,同时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充分沟通以规避风险,或考虑按照金融机构每笔贷款合同分别与各下属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均衡不同成本间的资金投放,尽可能保证各子公司实际负担资金成本趋于一致,以达到节税效果。
【关键词】统借统还 利率 增值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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