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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股实债”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

2018-11-20分类号:F275

【作者】祝琨璘  
【部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财务会计部  
【摘要】高杠杆集团公司通常利用有限合伙类私募基金这一灵活的特殊目的实体进行融资,同时利用会计人员运用会计准则中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合并会计报表业务中的职业判断,将本应分类为金融负债的融资工具分类为少数股东权益,从而达到"名义上是权益融资,但实质上是债权融资"的效果。本文通过分析"名股实债"的交易结构,结合相关会计准则及解释文件提出"名股实债"合理的信息披露方式,让利益相关方能够识别"名股实债"融资行为,进而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
【关键词】名股实债  有限合伙企业  会计信息披露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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