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的矛盾性、本质及其非均衡发展——兼议大卫·哈维的中国警示
2018-11-15分类号:D61;D081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新自由主义是一种充满内在矛盾的思想与政策体系,其矛盾性集中表现在理论上类宗教的市场崇拜与政策上的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之间的矛盾,以自由之名导致更多和更大程度的不自由的矛盾,去政府管制的同时要求政府危机兜底和垄断保护的矛盾。新自由主义的这种矛盾性源于其本质上的偏资本和偏金融倾向,而其相应的"绩效"也尤其集中地体现在抑制劳工和金融化两个方面,而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则乏善可陈。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历史、社会结构、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理论上的新自由主义在转化为政策上的新自由主义时并不是同质化的,新自由主义在全球的发展也是不均衡的。总体而言,在全球新自由主义浪潮中,发展中国家过早开放金融领域往往会给其发展带来风险,而社会阶级力量在发展中国家的重构也会成为新自由主义的推动力量。在中国深化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这两点尤其具有警示意义。
【关键词】新自由主义 中国模式 政府干预 金融化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国民共享和产业协同为导向的创新驱动战略及政策选择研究”(项目编号:14BJL005)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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