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法执行监督机制研究
2018-11-14分类号:D921.8
【部门】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摘要】当前我国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执行监督已经形成了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三种基本的法律监督模式。但是,仍然存在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监督保障力度不够、执行监督机制难以落实、绩效评估制度亟待实践等问题。因此,应当以推进合宪性审查制度为契机,改进和提高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监督保障力度,建立健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立法机制、争议平衡机制和法律责任机制,探索实践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绩效评估制度。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法 执行监督 机制建设
【基金】国家民委一般研究项目“民族区域自治法执行监督机制研究”(2017-GMB-008)阶段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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