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可行性研究
2000-03-28分类号:F812.42
【部门】四川省国税局!四川成都610017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四川成都610074
【摘要】深化我国增值税改革 ,必须将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 ,并将增值税课税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基于这一观点 ,该文对上述两方面改革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并就如何解决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若干对策性建议。
【关键词】增值税 税制结构 改型 征收范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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