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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原权利人能否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2018-11-10分类号:D923.2

【作者】胡卉明  
【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中心)  
【摘要】问题2015年7月,甲将自己所有的房屋转让给了乙,2017年乙又将房屋转让给了丙。现甲主张其是该房屋原权利人,申请查询该房屋原始登记资料和登记结果资料。登记机关是否应当提供查询?解答《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同时,《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查询本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这里的权利
【关键词】不动产  暂行办法  利害关系人  原权利  登记资料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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