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进口博览会的政府监管体制创新
2018-11-08分类号:F746.11-28
【部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摘要】我国会展行业的政府监管存在以事前行政审批监管为主、事中事后监管分散且薄弱、行业协会自律监管严重不足等痼疾。首届进口博览会虽然高度强调主办地各部门的保障与协调,但仍不能解决多头分散监管、缺乏统一权威的会展业监管机构、传统监管方式不能有效满足展会的现实需求以及行业协会力量过于弱小等问题。借助进口博览会举办的契机,应逐步重塑我国会展行业的监管体制,彻底确立展会备案制;明确统一的监管机构,建立一站式解决的驻场监管和增加纠纷的快速处理机制与临时性强制措施;以"市场化"为改革的基本导向,加强和完善行业协会自律监管。最终在会展行业构建起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联动监管体系。
【关键词】进口博览会 监管体制 备案制 事中事后监管 行业协会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自贸区改革的授权法制研究”(项目编号:15BFX077)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