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燃油税后对农机作业转移支付的探讨
2000-01-05分类号:F812.42
【部门】财政部科研所研究生部
【摘要】在国家《公路法》修正议案中,国家拟把在公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的养路费等多种费用转改为燃油税。这项改革对遏止乱收费、漏逃费具有积极意义。在此项改革中,最使社会关注的是国家对不上公路行驶的农用机械所征收的燃油税如何转移支付给纳税人——农机作业者,这是此项改革成败的关键之一。 一、燃油税转移支付补偿的划定及受益人的确定 国家拟开征燃油税,社会普遍关注,尤其对大量不上公路行驶的农业机械,影响极大。在农机作业中,农业机械是在田间作业的,不上公路,因此没有养路费发生。但因耗用燃油被征收燃油税,这就引起农机作业成本增
【关键词】机动车辆 农机管理部门 农用机械 粮食加工机械 补偿资金 《公路法》 农机主管部门 农机化司 改革成败 农机系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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