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平原种粮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探究——以粮食大省河南为例
2018-11-02分类号:F324.1
【部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城乡协调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本文从家庭农场特征的视角,构建了种粮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问题的分析框架,并利用河南省种粮成本和收益数据以及414个种粮农户、50个家庭农场的调查数据测算和验证了种粮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的大小。研究表明: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的下限和上限分别由家庭农业收入占比和家庭自有劳动力占比所决定。土地租金上升降低了农业收入,从而驱动家庭农场提高土地经营规模下限;粮食生产劳动的季节性导致家庭农场难有土地经营规模上限约束,人多地少的华北平原不利于种粮家庭农场的发展。种粮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主要受种粮收益影响,种粮收益低驱动家庭农场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导致出现生产非粮化和经营公司化趋向。提高粮食生产单位面积收益水平,实现家庭劳动力充分就业,是种粮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条件。
【关键词】家庭农场 粮食种植 经营规模 华北平原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三重资源约束下华北平原营粮家庭农场发育机理及政策精准支持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6BJY1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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