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的督导机制和商业银行的地位
2000-05-21分类号:F832.3
【部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
【摘要】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金融债权现状是:国有商业银行对其 金融债权得不到有效的管理,因此应该建立一种国有企业督导机制。在这个机制中, 国有商业银行以大债权人的身份进入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在董事会中享有“投票否 决权”。
【关键词】国有企业 商业银行 督导机制 投票否决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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