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下劳动关系的司法认定
2018-10-15分类号:D922.5
【部门】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摘要】新型行业的用工特点与传统行业有着较大差异。对于新业态下的用工关系是否应认定为劳动关系,是目前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难题。传统的要件齐备式的认定方法过于僵化、抽象,已无法适应当前灵活复杂的用工形势。本文从司法裁判的角度对当前新形势下,劳动关系认定的难点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新业态下劳动关系的司法认定应秉持的价值理念和司法裁判要点。
【关键词】新业态 劳动关系 从属性 合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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