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包干到分税制:发挥两个积极性
2018-10-15分类号:F812.2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财政金融学院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摘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如何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关键。本文通过构建理论模型,分析了中央政府在不同政策目标的约束下,如何通过调整财政分权程度来影响地方政府行为;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对财政包干制和分税制两大历史时期探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发挥;并进一步剖析了地方积极性发挥的经济基础和制度基础,即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转变,地方积极性的发挥应该由培育市场向提供公共服务和完善公共治理的方向演进。
【关键词】两个积极性 财政包干 分税制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财政收入体系建设”(16JJD79005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现代治理框架中的中国财税体系研究”(16ZDA027)
【所属期刊栏目】财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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