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出让地价评估的弹性与风险管控
2018-10-10分类号:F301.2
【部门】兰州市国土资源评价研究院
【摘要】目前我国土地出让的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等多种,均涉及出让地价的确定问题。前3种公开出让方式的用地单位是通过市场竞价在起始价的基础上决定的,评估地价及起始价仅为参考,地价最终由市场决定。但协议出让用地单位往往是在评估之前就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只是由于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涉及缴纳或补缴土地出让金。目前协议出让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评估,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决策确定,这在一定程度上留下了弹性空间。原国土资源部曾出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
【关键词】协议出让 土地出让金 用地单位 地价评估 出让地价 风险管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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