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路径
2018-10-10分类号:F321.1
【部门】江苏省常熟市国土资源局
【摘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下简称入市)尚处在试点阶段,其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仍在探索中,政府分享增值利益的方式存在争议、征收基数和比例不统一、农户与集体间的分配比例及渠道各不相同等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收益分配主体集体建设用地增值利益的分配主要涉及3个层次:一是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之间的分配;二是集体经济组织和其成员之间的分配;三是未入市地区与入市获得增值收益的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其中,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
【关键词】增值收益分配 暂行办法 集体建设用地 土地增值收益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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