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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征管的经验与启示——基于自然人角度

2018-10-09分类号:F299.313;F813.13

【作者】葛敬书  吴洁蕙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摘要】一、日本房地产税收征管概况1950年,日本根据"夏普提案"开启房地产税制改革,并根据税制的调整变化不断强化优化税收征管,最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税制体系和成熟有效的征管体制。这不仅为各级政府提供了税收来源,还为抑制投机、保障房地产市场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日本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共有2个税种,即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规划税(以下简称"两税")。其征收管理基本情况可从以下四个维度解读:
【关键词】纳税义务人  税务机关  房地产  纳税人权益  房地产税  纳税通知书  固定资产评估  自然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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