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双重目标下发展混合所有制研究
2018-09-25分类号:F276.1;F271
【部门】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鉴于国有企业的性质、双重目标以及参照私营企业改革存在的局限性,所以必须正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理性逻辑,这是在国有企业双重目标冲突约束条件下的一种理性选择的改革新思路,有助于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除了让市场配置资源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之外,还应加强国家作为股东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创新,这对于完善中国特色国有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 双重目标冲突 国家股东 混合所有制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研究”(16JJD790020);; 吉林大学高峰学科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治理研究”(2017)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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