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视角的大数据问题初探
2018-09-25分类号:F49
【部门】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摘要】大数据对数字经济领域的市场秩序和竞争格局带来重大影响。大数据优势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力量,产生防御性合并、价格合谋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隐忧。在现有的反垄断法律框架下探讨大数据垄断的规制问题,必须结合大数据的经济特征和市场竞争的现实情况做出具体分析。大数据产业处于起步阶段,反垄断执法机构需因应技术发展,提高执法专业化水平,加强反垄断执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与此同时,针对大数据的反垄断执法应秉持谦抑审慎的执法原则,谨防落入反垄断规制万能主义的窠臼。
【关键词】大数据垄断 数据优势 市场秩序 反垄断执法
【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反垄断战略研究("15JZD018)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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