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分置”型跨界治理模式探讨——基于河北燕郊、上海洋山港两个案例
2018-09-25分类号:F127;D630
【部门】温州大学法政学院
【摘要】跨界治理中的"行政一体化"与"区域一体化"两种模式,前者归属科层机制,后者显现治理机制,但这两者均可能失灵。跨界治理的市场机制另需引起足够重视。河北燕郊、上海洋山港两个案例共同呈现的"权力分置"型跨界治理模式即体现出市场机制逻辑。区别于"行政一体化"和"区域一体化",该模式可以对应理解为"资源一体化",其以平等互利方式,通过相邻政区间一方向另一方让渡一定范围或程度的辖区公共资源使用权,推动和实现跨界治理。但市场机制取向的"权力分置"型跨界治理模式同样面临一些制约条件,需引入科层机制、治理机制发挥一定的保障或补充作用。
【关键词】跨界治理 权力分置 市场机制 运行条件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流域水分配和治理中的地方政府协同机制研究”(13CZZ05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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