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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下票据标准化资产适当性法律研究

2018-09-15分类号:D922.287

【作者】黄骜  
【部门】华东政法大学  
【摘要】票据要具备资管新规下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适当性要求,仅在资产"等分化"条件上存在讨论空间。由于票据是典型的设权证券,票据是否可等分化问题的实质是有价证券中凭证与权利的关系,即凭证是否可等分化和票据权利是否可等分化。纸质票据不可分的原因在于,纸质票据凭证等分后,各主体限于无法同时持有该纸质票据而无法享有票据权利。然而,电子票据在保证票据完整性的前提下,让同一张票据在多个终端上显示成为可能。在票据交易系统内,电子票据等分化后依然满足持票人"权券结合"要求。因此,基于一定的规则设计,电子票据可满足"等分化、可交易"要求,具备作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适当性。
【关键词】资管新规  标准化资产  电子票据  等分化
【基金】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海外调研资金专项资助项目;; 2018年华东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2018-1-004)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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