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践探索与风险防控——基于西南地区的试点调研
2018-09-15分类号:F321.1
【部门】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调研处
【摘要】根据中央精神,部分试点地区结合区域实际,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开展了探索实践,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从制度借鉴和实践操作层面提供了有益参考。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试点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强调有权有责。试点地区以村民自治为原则,强化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推动了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有效落实。一是部分试点地区成立了土地管理委员会、议事会、股份合作社和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自治机构,制定出台各类章程,规范管理包
【关键词】历史遗留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 试点地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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