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王言褒忠臣:柳宗元《南霁云睢阳庙碑》的骈体写作用心
2018-09-15分类号:I207.62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古典文献研究室 中国唐代文学学会 中国骈文学会
【摘要】柳宗元《南霁云睢阳庙碑》是褒扬安史忠臣的重要作品。唐肃宗于至德二年(757年)对张巡、许远、南霁云进行褒赠,并命于睢阳为三人立庙。然而迟至近五十年后,这些忠臣祠庙才得以树碑。树碑之迟反映了中唐朝野对待忠义之士的不同态度,即中央大力褒扬,而地方的回应不无冷漠。韩愈的《张中丞传后叙》、柳宗元的《南霁云睢阳庙碑》,对于忠节观念的强化,起了显著的推动作用。《南霁云睢阳庙碑》所采用的四六骈俪之体,是唐代翰林学士撰写王言朝命的通行文体。柳宗元用这样的文体创作碑文,呼应了中央朝廷对忠臣的褒扬之义。作为褒忠之作,《南霁云睢阳庙碑》着重树立中央权威,而《张中丞传后叙》则具有更为丰富的思想内涵。深入理解《南霁云睢阳庙碑》的现实用心和文体选择,对于认识韩愈《张中丞传后叙》这一忠义书写经典之作的思想价值也有积极的启发意义。
【关键词】柳宗元 《南霁云睢阳庙碑》 骈体文 《张中丞传后叙》 褒忠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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