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取的绝对模式——国际商事仲裁全球模式倾向
2000-11-20分类号:F744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 教授
【摘要】最早以司法方式对国际商事争 议的解决基本上处于板块模式的状态下,即争议的解决以国家的地理划分被置于不同的“板块”之下,通过国际公约进行跨越国界的执行。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传统的板块模式对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制约已越来越不能适应要求,国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 全球模式 仲裁程序 仲裁委员会 仲裁庭 国际法原则 仲裁地点 一般法律原则 仲裁协议 冲突规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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