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框架下中国内地与港澳台经贸关系
2000-08-06分类号:F727
【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摘要】根据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香港与澳门已分别以单独关税区名义,使用“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 的名称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台湾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名义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世贸组织也已进入第九个年头,基本结束与主要谈判方的谈判。根据“中先台后”的原则,一旦中国“入世”,台湾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将指日可待。届时,在世界最大的国际贸易组织——世贸组织中,将出现中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共存,一国四席的局面。中国四方将接受统一国际贸易规则的管辖,并在国际贸易多边体系下处理相互间的经贸关系。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四方经贸关系将会发生什么变化,前景如何,成为许多人关心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 中国内地 香港 澳门 台湾 经贸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问题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