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混业经营:态势与抉择
2000-10-05分类号:F831.2
【部门】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摘要】一、分业到混业:世界性的趋势 1999年11月,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实施,它允许设立“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可下设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寿险公司、损害险公司等金融子公司。该法案的生效,标志着美国金融业正式迈入了混业经营的时代,美国构筑起面向21世纪的全新的金融体系。
【关键词】金融混业经营 金融控股公司 美国金融业 金融机构 存款保险制度 美国银行业 斯蒂格尔 金融体制 国际金融业 分业监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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