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民组织化重建乡村主体性: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基础
2018-08-14分类号:F320
【部门】中山大学哲学系 华南农村研究中心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主流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具有浓厚的城市中心主义色彩,乡村不是作为独立的发展主体,而是作为现代化过程中需要被解决的问题,从属和依附于城市,乡村的人财物等资源向城市单向流动。乡村的去主体性还表现在农民的去组织化,村社共同体逐渐解体,乡村社会丧失凝聚力和内生发展动力。新时代的乡村振兴,必须以农民的组织化重建乡村的主体性,以乡村为主体吸纳整合各种资源要素,培育乡村内生发展动力,重塑城乡关系。
【关键词】农民组织化 乡村主体性 乡村振兴战略
【基金】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从农民合作入手构建以乡村为主体的新型发展模式”(项目批准号18VSJ0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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