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分类转移盈余管理
2018-08-10分类号:F275;F832.51
【部门】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基于分类转移盈余管理的视角,以2007~2016年沪深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控股股东是否会通过分类转移盈余管理的方式增加核心盈余。研究发现,面临强烈的资金需求及质权人的监督,控股股东在股权质押前会进行向上分类转移盈余管理以体现盈利能力的持续性,而且核心盈余的增加使得股价有了显著提升,控股股东通过股权质押获得大规模的质押融资。本文研究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以外的第三种盈余管理方式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关系,为质权人、监管层和审计师监督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提供新的视角。
【关键词】控股股东 股权质押 分类转移盈余管理
【基金】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公司风险视角的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经济后果研究”ZR2018MG008);;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15CGL006);; 辽宁省教育厅项目(LN2016JD006);辽宁省教育厅项目(LN2016JD007)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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