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环境规制与审计费用——来自民营重污染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2018-07-28分类号:F832.51;F239.4
【部门】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摘要】本文基于"文本分析法",以2006~2015年手工整理的地方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中包含环保类关键词的字段和句子数刻画环境规制程度,实证检验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对审计费用的影响。研究发现,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增加了辖区内民营重污染上市公司的审计费用。该结论在排除替代性解释、替代变量以及控制内生性等稳健性检验之后依然成立。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内部控制薄弱和技术创新水平较低的样本中,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对审计费用的影响更加显著。本文的发现丰富了环境规制和审计费用的相关文献,为建设"美丽中国"背景下的我国重污染企业如何走出环保困境,具有一定的理论贡献和现实启示。
【关键词】地方政府环境规制 审计费用 内部控制 技术创新
【基金】西南财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批准号:JBK1807099)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审计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