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法》与商业银行债权的保护
2000-06-15分类号:F830.33
【部门】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郑州450002 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郑州450002
【摘要】近年来,企业逃废债务等大量非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已严重侵害了我国银行业的债权。新《合同法》中对合法债权规定了保护制度,并对不安抗辩权,撤销权和代位权做了明确规定,这对于商业银行合法债权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银行债权 合同法 贷款风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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