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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对赌支付与收购方收益

2018-07-24分类号:F271;F279.2

【作者】陈玉罡  刘彪  
【部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以境外上市公司收购中国企业为样本,分析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对收购方公司采用对赌决策的影响,以及收购方采用对赌方式后对其自身收益的影响。实证研究发现,用来代理信息不对称的交易特征变量和公司特征变量会显著影响对赌方式的使用。当交易中存在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时,收购方倾向于采用对赌方式,表现在:交易金额较大、目标公司是私人企业或分支机构、收购方的业务不在中国、或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无形资产相对丰富"时收购方采用对赌支付的概率较高。此外还发现,对赌支付方式不一定能给收购方股东带来财富效应;只有当对赌支付方式是最优支付方式且收购方选择了该种方式时,才能显著提高收购方的股东财富。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  对赌支付  收购方收益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有企业监督制度改革与创新研究”(17ZDA086)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财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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