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清代财政体系的近代转型
2018-07-15分类号:F812.9;K249
【部门】清华大学历史系
【摘要】清前期的财政收入包括田赋、盐课、关税、杂赋、捐纳和报效等,支出则分为皇室经费、俸禄、兵饷、驿站、科场学校、河工塘工经费等。道光时期,地丁银始终是最重要而稳定的财政收入,其他各项收入有一定的波动,但意义有限;支出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从总体上说,财政收支尚未走到崩溃的边缘。咸同时期,清廷内外交困,军务倥偬,战火持续,对当时的政治和经济产生了巨大冲击,财政制度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奏销制度而言,咸丰以前的钱粮奏销、京饷协饷基本失效,户部无法有效地掌握全国财政大权;就税收征收与分配主体而言,以厘金为代表的地方财政兴起,中央财政基本不能染指这一重要税收,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并立成型;就租税结构而言,财政收入的主体由农业税转变为以厘金和海关为主体的工商税;就指导思想而言,清廷在事实上抛弃了"量入为出"的理念而步入"量出为入"的阶段。可以说,咸同时期财政体系的近代转型,基本是内生性的,既受时局的重大影响,也是道光以来财政实践的自然结果,西方的影响反在其次。
【关键词】清代 咸同 财政 近代转型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商税研究及其数据库建设(1644—1911)》(批准号:16ZDA129)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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