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国土部门有无确认征地批复合法性的法定职权
2018-07-15分类号:D922.33
【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
【摘要】问题杨某是S省G市某村村民,于2018年1月向S省国土资源厅寄交《征地批文失效确认申请书》,请求确认某批复下发后因长期未实施征收行为、未利用土地及未补偿安置而失效。经G市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该征地批复批后实施补偿已到位。2018年2月,S省国土资源厅向杨某作出书面答复,告知该征地批复系省级人民政府作出,S省国土资源厅不具有确认征地批复失效的法定职权。近期,杨某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键词】法定职权 复议申请 地方人民政府 具体行政行为 征收行为 国土资源部门 补偿安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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