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供地新政分析
2018-07-15分类号:F299.23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土地制度与政策研究中心
【摘要】中央明确提出,"改变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者的情况,研究制定在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和城市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用作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完善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土地制度,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如何理解并落实这项供地新政,笔者谈几点认识
【关键词】住宅用地 房地产 租赁房 租售并举 商品房 土地出让金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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