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机构持股能够缓解企业后续融资约束吗?——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2018-07-15分类号:F275;F832.51
【部门】安徽大学商学院
【摘要】本文以2007—2016年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A股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风险投资机构持股对企业后续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内在机理及影响路径。研究表明,风险投资机构有助于减轻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不同特征的风险投资机构对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存在显著差异。风险投资对企业融资行为的影响机理在于,风险投资机构不仅对企业价值具有客观上的认证作用,而且主动帮助企业与市场中介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有效缓解了外部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此外,风险投资机构还积极参与企业的投后管理,从而有力化解了委托代理冲突。由风险投资对企业融资的影响路径分析可知,风险投资持股有助于企业以较低的成本在资本市场上筹集更多发展所需的资金,帮助企业克服过度依赖信贷资金的失衡的融资结构,增强了企业在股权市场上的融资效率以及对价值链企业的谈判能力。本文的研究意义不仅在于丰富了风险投资和融资约束领域的文献,还有助于人们深入理解风险投资与企业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
【关键词】风险投资 融资约束 作用机理 影响路径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风险投资:行为动机、伙伴选择及绩效研究”(7150200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本地任职、政治关联与企业财务行为:中国关系情境中独立董事视角的理论构建与实证”(71772001)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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