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预算监督机制落地与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2018-07-10分类号:F812.3
【部门】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 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财务审计处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流动站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民意机构代表人民行使预算监督权力,是民主政治在财政领域的体现。然而,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人大在预算监督中发挥的作用与民主监督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监督需求与人大监督手段乏力之间的矛盾,人大及各预算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以保证政府的公信力。内部控制作为预算单位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的工具,同时也是人大实施预算监督的重要抓手。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人大预算监督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通过强化"三分一轮一流程"的应用,推动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进而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力度是强化人大监督权力、发展民主政治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 内部控制 预算监督 预算单位内部控制 人大监督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差异模式下社保基金市场化投资研究:风险测度方法与风险控制机制”(项目编号:7160202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社保基金财务偿付能力指标体系构建与应用”(项目编号:15YJC790095);;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十批特别资助项目“预算控制下社保基金投资绩效评价指标”(项目编号:2017T10009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社保基金财务偿付能力评价体系与财政风险控制”(项目编号:2015M581037)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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