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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权的属性

2018-07-10分类号:D922.1

【作者】王希鹏  
【部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摘要】监察权的属性是国家监察制度的本源性、核心性问题。监察权不是行政权,也不是司法权,更不是两种权力的简单混合。按照国家权力的划分原则,监察权的本质属性就是独立的监察权;按照政治权力的划分原则,监察权具有直接的政治属性,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监察委员会行使的是调查权,而不是侦查权。当前要实现监察权与司法权的有机衔接,并强化对监察权的监督制约。
【关键词】国家监察委员会  《监察法》  监察权  属性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工作基础理论与学科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6CDJ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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