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券偿债风险的法律规制——基于30省、市综合财力的考察
2018-07-10分类号:F812.5
【部门】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随着地方债务管理机制改革的推进,地方债券在规范地方举债融资方面的作用日益彰显。虽然经过"三年置换期",地方政府的利息负担已大为改善,但理论与实务界对地方债券是否存在整体偿债风险这一问题,仍存有歧见。为此,有必要对地方债券偿债风险进行定量与定性的判断。在文本梳理和类型提炼的基础上,从政府经济社会义务、宪政分权的视角对规制偿债风险行为进行法理反思。本文提出,只有建构起以宪法为核心的立体化法律体系,对相关法律规范予以适当调适,才能最终实现偿债风险的合理防控,推动公债权力的规范行使,达至公民财产权与国家财政权的和谐共在。
【关键词】地方债券 偿债风险 法理反思 财政收入
【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债券市场建立市场化法制化风险防范体系研究”(批准号:14JZD008)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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