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现金流的融资租赁承租人涉税会计处理
2018-07-06分类号:F830.42;F832.49
【部门】盐城师范学院商学院
【摘要】全面"营改增"后,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受到了影响,但是我国现行租赁准则并未进一步明确"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中关于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区分一次性取得与分期取得增值税发票两种情况分析融资租赁业务中承租人的涉税处理,发现分期取得增值税发票时,基于含税与不含税现金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最终结果相同。
【关键词】“营改增” 现金流 融资租赁 承租人 会计处理
【基金】江苏省盐城师范学院校级品牌专业建设工程支柱项目(项目编号:yctuppzy A01)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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