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资管行业托管人制度监督功能研究
2018-07-04分类号:F832.51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
【摘要】从委托—代理理论视角对国内大资管行业托管人制度监督功能进行分析,采用公募基金数据对托管人的监督作用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托管人的监督功能在有效降低激励(管理费率)条件下,能增进激励效果,具有显著改善资管行业治理结构、缓解资管市场委托—代理问题、增进资管市场效率的作用。基于此,应在国内大资管行业推行全托管,实现托管全覆盖,引入统一、规范、标准的托管人制度,以保障投资人财产安全和国家金融运行安全;管理人应加大托管集中度,以实现更好的内部治理规范,有效克服内部委托—代理问题及其风险。
【关键词】托管人制度 监督 大资管行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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