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牛桥”住宿学院院长制度探析
2018-06-30分类号:G647
【部门】武汉纺织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牛津和剑桥的住宿学院是由主教、王室或贵族成员创建的独立自治的法人实体,具有较为完备的组织机构和稳定充足的经济来源。住宿学院院长职务是根据创建者的意愿或学院章程而设立的;院长是由学院成员民主选举产生的社群领导者;院长称谓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宗教性特征突出,任期较长且在学院中享有较高的地位和待遇。
【关键词】中世纪 牛津大学 剑桥大学 住宿学院 院长制度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5YJC880044)
【所属期刊栏目】高等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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