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8-06-28分类号:F275;F832.51
【部门】江西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江西财经大学科技金融研究中心 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摘要】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制度是绿色金融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既是解决绿色投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重要工具,更是解决绿色项目环境外部性问题的有力抓手。绿色金融信息披露与否及程度高低,都将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从环境、经济和公司治理等角度对公司价值的全面评估。本文以江西37家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例,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程度总体较低;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规范化披露不足;绿色债券和绿色债务工具缺乏持续性跟踪信息披露;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平台尚未建立。为此,建议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原则,推进制定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办法;坚持平台建设为主、合作机制协助,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绿色金融信息披露评估和监督,强化绿色金融信息披露评估结果运用,发挥绿色金融信息支持绿色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关键词】绿色金融 信息披露 制度创新 绿色发展
【基金】江西省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融资约束与环保投资研究”(YC2016-B055);; 江西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课题“支持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绿色金融政策研究”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与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