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作价法律制度初探
2018-06-25分类号:F321.1
【部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摘要】土地股份合作组织获取土地经营权,和土地股东共同分享土地收益,这一收益是资本化后的土地价格。受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因素、土地用途和供需状况的影响,土地价格呈现出显著的差异性。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量化,应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机构和人员来承担。采用土地收益法进行评估,同时在出资制度中予以公示并告知其他非土地股股东,以维持组织资产的稳定和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关键词】理论基础 客观性 评估主体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特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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