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问题研究
2018-06-15分类号:D922.4
【部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农业集体化运动之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了管理集体财产和对集体经济事务进行决策的机构。改革开放之后,村民自治组织慢慢的肩负起了管理公共事务的任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在不断改变,但是因为相关法律不能及时更新,所以由改革之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向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改革无法继续顺利进行。
【关键词】农村 集体 经济组织 立法
【基金】2016年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课题“公民宪法基本知识普及读本”(编号:103)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