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政策的应用
2018-06-10分类号:F812.42
【部门】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2017年财税37号文《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19号文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加计扣除的相关问题。此基础上,"财税[2018]32号文"进一步对农产品税率及扣除标准进行了最新的调整。这些政策的变更都加大了生产加工企业相关的纳税难度与税务风险。为了帮助生产加工企业更好的对掌握农产品相关进项税加计扣除的计算,本文结合"财税[2018]32号文",首先对37号文和19号文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与分析,其次对该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为实务工作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产品 加计扣除 税率 增值税 抵扣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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