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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OECD应对“规避CRS方案”措施

2018-06-01分类号:F811.4

【作者】陈虎  
【部门】复旦大学法学院  
【摘要】随着统一报告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逐渐被各税收辖区接受和实施,各种"规避CRS方案"也应运而生。只有对各种"规避CRS方案"进行反制以保证CRS实施的实效性,才能真正提高国际税收的透明度。在二十国集团(G20)等国际组织的推动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确保CRS完整性的三大支柱措施,即信息收集,信息分析和反制措施。目前OECD具体采取了线上"举报‘规避CRS方案’平台"和"施加中介机构信息披露义务"两项行动以应对"规避CRS方案"。应对"规避CRS方案"措施的实施需要以国内法为基础,为了履行我国承诺的国际义务,建议尽快完善我国应对"规避CRS方案"的相关规则。
【关键词】OECD  统一报告标准  信息披露  防止滥用条款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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